2)第七十二章 两只金丝猫_乱唐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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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不给面子了。

  李大人出行那是车驾,可不是骑兵的快马,所幸这个地方地势平坦,道路质量也算不错,六十多里地咕噜咕噜地紧赶慢赶,到达振武新城的时候,也快要到中午了。

  振武新城建在山坡上,进城只有一条上坡路。远远看去面积挺大的,紧紧挨在小小的胡家寨旁边,还没建起城墙,只是用木栅栏围起了一圈而已,里面大部分都是军营帐篷,有部分砖木建筑已经开始建造了。

  何大仙的战争理念早已超越这个时代的人,他嘴上说是建城,却从没想过要建城墙。

  对于何大仙来说,防御的关键是地势和纵深,而不是薄薄的一道城墙,再说了,这里既然设定为振武军最后的主基地,如果敌人都打到这里兵临城下了,那就说明大势已去,这个时候再来死守孤城,纯粹就是脑子有毛病。所以这个地方的防御,是要想办法迟滞敌军,让我军有充分的时间撤往背后的芦芽山里去。

  失败了不要紧,晓得保存有生力量,以图东山再起,才是真正的豪杰。

  因为振武新城尚未建好,胡家寨子暂时充作婚礼主场。李大人到达之时,赵平赵将军和另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出来迎接,寒暄几句后,便说自己正忙,让身边的胡家寨寨主代为招待。

  胡家寨的寨主胡老爷,名字叫胡同,是个汉人回鹘人和党项人的三族混血儿。

  这个地方民族混居,各族人民在此生活通婚几百年,已经很难找到纯粹血统的人了,基本上只要你自认是什么族的,那就是什么族的。虽然汉人打仗不行,但是汉文化在这个时代可是世界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稍微有点汉人血统的,一般都喜欢以汉人自居。

  哪个土豪如果连汉字都不会写,那是真的要被人嘲笑为“土老帽”的,而如果大家都认你是个汉人土豪,那态度立马就正宗了许多,你就会有一个非常高大上的称呼:“老爷”。

  所以李大人一听此人叫做“胡老爷”,就知道这是个以中原朝廷为尊的“汉人”。

  果然,胡老爷听说李大人是比赵将军更大的官,而且是皇帝身边混的超级大官,这下可恭敬得不得了,弯下来的腰几乎就没有直起来过!

  没办法,胡老爷祖上做马匪的时候,确实是来自汉中的纯正血统的汉人,虽然他的曾奶奶和奶奶,还有他的母亲都是来自不同的胡人民族,汉人血统早就稀释到不足15%了,可胡老爷仍然坚定地认为自己是纯种的汉人。

  现在祖上积德,洗白了马匪身份,胡家已经三代霸占一方土地,开枝散叶,成为了读书人的家庭。胡老爷的其中一个儿子就在东都洛阳读书。上天保佑胡家,眼下正是胡家发奋读书上进的时候,居然有个朝廷大文官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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