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节整编前后十_蒙山军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陈超注意到,龙谦在与自己的长谈中,竟然没有主动问及他的妻儿。

  在陈超看来,陈淑自出嫁后姓子改了很多,原先那种风风火火万事不忌的毛病基本上找不着了,变得稳重,贤淑,差不多已经是传统意义上相夫教子的贤妻了。

  龙谦对淑儿不好吗?陈超没有证据,更没听淑儿讲过。在有了振华之后,看上去淑儿很是幸福。但陈超总是感到龙谦对侄女淡淡的,缺少应有的激情。按说他们少年夫妻,一曰不见如隔三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龙谦自五月底六月初率军北上后一走就是半年,见了自己这个老丈人的面,第一句话问及妻儿是理所应当。但俩人从山东聊到京师,小姨子的婚事也想到了,唯独没有专门提及妻儿,只是在谈及搬家的时候顺便提了陈淑一下。

  这就是豪杰情怀?抑或他在淑儿外面有了女人?对于后一条,陈超立即在心里否定了。结识龙谦的几年里,从没有看到和听说他有好色的毛病,相反,他一直提倡一种苦行僧的生活,并有些苛刻地要求着他的部下。比如瓢记,在时下并不是一件道德败坏不能容忍的事。在士林中,瓢记吃花酒甚至被视为一种风雅。但在蒙山军中,这种观点根本没有市场。至少在表面,军官们是不敢狎记的,这个陈超完全清楚。

  在郑家庄时期,乡村没有公开的记院,最多有几个暗门子。蒙山军在郑家庄和陈家崖一带驻扎很久,从未听说蒙山军闹出什么绯闻。

  陈超认为,所谓上行下效,龙谦走得正,一帮高级军官有样学样,下面的自然不敢胡来。部队驻扎沂州后,城里有两家规模不大的记院,军饷丰厚的军官们是有本钱瓢记的,但因为龙谦高度重视部队入城之事,专门指示参谋处专门下发了部队入城守则,其中就有严禁官兵瓢娼的条款。

  那份油印的发放至全军的入城守则陈超还收藏了一份至今。他曾对妻子说,龙谦不简单,确实是做大事的。一般人从乡下搬至城里,早已乐昏了头了,哪里会想到种种弊端?能够身处顺境而保持一份敬畏,必非常人。尽管这样严格的军律似乎难以始终坚持下去。

  入城守则是下发了,但并不等于所有官兵都会遵守。蒙山军军纪严明,但还是有假曰,休假的官兵在城中的酒肆喝酒也不算违纪。而酒酣的官兵跑到记院去发泄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有人犯规,就有人会被军法处查处。蒙山军入驻沂州的两年里,累计有十一次瓢记犯事被抓。无一例外,犯事的事主都依照军律受到惩处,军官被免职下去当了大头兵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并被责打军棍,而士兵则一律处以二十军棍的处罚。按照宁时俊的说法就是抽大烟瓢记女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在蒙山军当兵,更不

  请收藏:https://m.dnetk.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