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三十四章 忘了吃饭的事_陆少的契约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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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九歌这边也没闲着,在她派人去找了婆婆的钱袋后,中午那边便有了消息,效率相当的快。

  苏九歌联系人要去取时却被派去的人告知捡到东西的人是一位大叔,他想见见钱袋的主人。

  如今叶思媛还在医院里,自是不可能去见那人,在不清楚大叔身份之前,自也不能让他来医院。

  不过苏九歌很清楚那钱袋对婆婆而言应该是真的很重要,便打算自己去见那人。

  在大叔同意见她后,约好位置,苏九歌便赶了过去。

  大叔瞧着和叶思媛的年纪差不多,保养得挺好的,长相的话可以看得出年轻时一定是个美男子。

  苏九歌对大叔还是很有礼貌的,“叔叔,您好,我是钱袋主人的儿媳。”

  身份信息是她在电话里便说过的,现在重复一遍无非是为了让大叔确认一下。

  “怎么称呼你?”

  “就叫我小苏吧。”

  苏九歌微微一笑,对待长辈她一向比较尊敬。

  大叔拿出钱袋,放在桌上,“你看看是这个吧?”

  苏九歌想起婆婆之前对钱袋的描述,一一对照着钱袋去看,发现果然是一样的。

  她惊喜地道:“这就是我婆婆的钱袋,真是多亏了您才能找到!”

  苏九歌打算给些报酬,人家帮了忙,她自是也要酬谢的,虽然从大叔考究的一身能够看得出他并不缺钱。

  “我也是无意中看到的,你婆婆现在在哪呢?”

  苏九歌对这个问题还是怀着一丝警惕的,“婆婆身体不好,在医院。”

  “在哪个医院?”

  苏九歌自然不会告诉面前人医院的具体位置,“这个叔叔就没必要知道了吧。”

  见苏九歌防着自己,大叔也没生气,“也是,是我问的过了,不好意思呀!”

  大叔这样客气,苏九歌也不好意思了,“没事,只是看叔叔这样可是认识我婆婆?”

  大叔摇了摇头,“我不认识。”

  苏九歌笑道:“这样啊,我看叔叔对这个钱袋好像很熟悉的样子,还以为您和婆婆是旧识呢。”

  若真的是故人,她自然要跟婆婆说,说不定婆婆会想见这大叔一面,两人也可以叙叙旧。

  “我只是看这个绣工不错,很久没看过了,就想认识下有这种绣工的人。不过,也是我想岔了,钱袋的主人并不一定代表钱袋是她所绣。”

  大叔神色复杂,眼神落寞。

  苏九歌对此并没深论下去,毕竟她与大叔是第一次见面,不太好讨论这种事。

  “若是叔叔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到时候等我问过婆婆,若是她还有那绣娘的联系信息什么的,我可以发给您。”

  这也算是她对大叔的酬谢吧。

  “好,那就谢谢你了。”

  “应该是我谢谢叔叔才对,这正好也差不多是吃饭的时候了,要不我请叔叔吃个饭?”

  大叔拒绝了,“我还有事,吃饭就不必了。这个钱袋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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