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 死变态_以罪之名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这世间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起因、经过,和结果三个阶段。而这个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需要一条足以自洽的逻辑链。刑事案件同样如此,所有的判断和推导其实就是在尝试寻找和建立这条逻辑链,直到可以严丝合缝的将所有环节串联起来。而这些东西,往往都隐藏在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当中。

  挂钟的发现,看似是个偶然,实则是迟早会引起警方注意的必然。之前没有发现,那是因为邱宇墨的死亡中并没有显露出他杀的痕迹,而且如果严格的划分,邱宇墨是应该归于连环案之中的。

  换言之,邱宇墨其实是个分界点。虽说接连发生的两起案件都跟他有着紧密的联系,可性质则是完全不同的。连环杀人案他是作案人,是行凶者,而在正在调查的案件中,他的角色发生了黑白性的颠覆,成了一名受害者。

  站在事物的发展角度来看,两起案件存在着递进的关系,不可单独摘列出来。可若从刑事案件定性的角度去做考量,是满足分别立案条件的,是可以将两起案件单独分割出来的。而且这样的分割,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排检。

  这就是白中元强烈建议方言不要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的原因,否则只会导致案情的复杂和繁琐化。

  挂钟的出现,让警方发现了逻辑链的原点,先是小角度的挪动痕迹,后是其中隐藏的遥控装置,再是冷库中的接收器和手提音箱,这些都成为了支撑邱宇墨与胡成被害细节不同的重要依据。

  当案件的侦查方向显示为良性的时候,警方要做的事情就会变得简单多,集中力量朝着这个方向突进。摸排、提取一切与此方向相关的人证物证,这是建立案件逻辑链的手段,也是挖掘作案真凶的过程。

  恰恰,这正是白中元最为擅长的。

  模仿性的挪动挂钟,足以令人失去行动能力和思维意识的沼气,粘鼠板上面死去的耗子,还有没喝完的白酒和摊开的被褥,这些都满足胡成在毫无防备下受到谋害的可疑条件。胡成的死亡是结果,上述的条件是发展过程,在案情反推的框定之下,紧接着要做的就是找到诱发案件的原因。

  直白的说,找到契合逻辑链条的犯罪动机。

  “你是怎么想到用反推这种方法的?”已经平复下恶心感的许琳对此显得很感兴趣。

  “如果我说是无奈之举,你信吗?”

  “无奈之举?”一边向前走着,谢江一边挖苦着,“在破案这种事儿上,还有让你无奈的时候?”

  “好吧,被你看穿了。”笑过之后,白中元这才说道,“刑事案件的侦查,其实是没有模式化章法步骤可循的,毕竟每一起案件的征象和隐情都是不同的。当然,勘检现场、走访排查这种环节是不能算入其中的。就拿胡成被害的案子来说,我

  请收藏:https://m.dnetk.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