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章 参不透_以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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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支队办公室。

  卷宗已经不知道翻了多少次,却始终找不到突破口,发生在肉联厂的这起案子,让白中元感觉无比的头疼和棘手。

  “到底该怎么解开这个局呢?”

  口中嘀咕着,白中元深吸口气摒弃掉了脑海中纷杂的想法,一遍遍扫视着卷宗中批注的地方,再一次细细梳理起来。在没有指向性线索的情况下,案件的最佳入手点只能是显性征象,这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肉联厂的案子,显性征象又是什么呢?

  (1)受害人的双腿生前都曾被冻伤过,这是如何造成的,犯罪嫌疑人如此做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2)案发现场都出现了大量的动物脚印,沈海涛宿舍后面的是属于流浪猫狗的,那么冷藏运输车那里的呢?

  如果那里的也属于流浪猫狗,那么这其中是否有着必然的联系,毕竟刑事侦查中的巧合往往是最可疑的?

  (3)沈海涛的死亡时间为凌晨一到两点,何正是在晚上九点左右遇害的,尽管时间相差很大,却都是晚上。

  (4)两名受害人的遇害地点,都完美躲掉了监控,这显然是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为之,目的自然是规避暴露的风险。

  (5)先遇害的沈海涛也好,后遇害的何正也罢,案发现场都发现了三足洗碎片,这是否就是他们遇害的真正原因呢?

  如果从主观的角度来审视和推导整起案件,上述五点都是符合基本逻辑的,但办案讲究确凿的证据,所以白中元只能深入思考显性征象,朝着最有可能获取到线索和证据的方向推进,前两点无疑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这两点的因果关系最为明确。

  双腿冻伤,是为了受害人丧失行动和挣扎能力。

  动物脚印,是为了最大程度的将案发现场破坏。

  但这两点之中,却也存在着无法绕开的矛盾。

  如果说冻伤是为了消除受害人抵抗行为,那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还要制造出双硫仑样反应,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还有,如果是为了破坏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大可以采取毁灭性更强的方式,为什么现场偏偏留下的是动物脚印?

  动物不是人,无法判断出行为所产生的利弊,凌乱纷杂的脚印的确可以将现场进行一定的破坏,但这毕竟是存有偶然性的,而非必然。如此一来,岂不是又留下了隐患,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不知道这点。

  两个问题盘旋在白中元的心头,让他被重重疑惑所包裹,无论怎么分析梳理,都无法窥透犯罪嫌疑人那样做的真正用意。看似缜密的算计当中,却又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漏洞,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因为犯罪侧写也好,案情推导也罢,终究是要建立在可循的逻辑链上的,可偏偏肉联厂的案子存在着多样性的案件征象,如今最容易着手的两点都无法兼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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