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4日_开局一把刀[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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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一勺汤,放在嘴边吹冷后迅速将勺子放进口中。“唔!”羊杂汤鲜得让她差点吞了这个勺子。鲜味往往和腥膻味并存,温迪不由得想到,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保护吧,如果要获得这鲜味没有腥膻味的阻隔,这种绝顶美味恐怕在一千年前就被吃绝了!

  她喝完了这碗汤,开始吃羊肉。

  羊肉泡在汤里,吸饱了本味的汤汁,又因为煮了很久,几乎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每次融化都将汤汁一并送到舌尖,留下淡淡的鲜甜味,让人欲罢不能。余下的三种菜也都一样,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全靠调料提味,伴着汤和羊肉吃下去,非常对人胃口。尤其是地瓜秧和雪菜的菜叶,它们也同样能吸汤汁,咀嚼时会像吃肉一样有挤压感,每次挤压都伴随着汤汁的飞溅,如同新年时在夜空绽放的礼花,就像夜晚与烟花,菜叶和汤汁是同样美妙的搭配。

  她喝了四碗汤,仍然觉得肚子空空。

  这是当然的,她只切了一份羊肉,又不碰羊杂,汤再美味也只是喝了四碗水。

  于是温迪在石碗里又煮了面,煮熟再夹进汤里卷一卷,和黑毛分了,正好一人能再吃两碗。

  “这个可比人肉好吃多了。”温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啊?”黑毛被她的话吓了一跳。

  “我是说,要是能让野猪吃一份羊杂汤,也许它能放弃吃我们。”温迪开玩笑说。

  不过黑毛不会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回答:“它会选择吃完羊杂汤再把我们吃了。”

  温迪讪笑:“你说得对。”

  她也不是平白想起野猪,她是想,她要再去一趟野猪林。

  吃粉的时候她就顺口给黑毛说了一嘴。

  黑毛听完,点点头:“行,不过休息一下再去吧,我怕我跑不动。”

  温迪不由得笑了:“你现在已经接受去野猪林很正常的事实了吧?”

  “是不得不接受。”黑毛纠正。

  “Ok,你愿意这样想也行,只要你愿意去就行。”温迪想得开。

  休息片刻后,温迪和黑毛就出发了,带着筐子和小锄头。

  到了野猪林,这回两人已经非常熟悉了,直接进入搜索阶段。温迪跳过自己已经在别处发现的所有植物,专门挑着没有见过的新植物找,越找,走得越深入。这片野猪林中确实有不少荒岛别处没有的东西,温迪找了一阵,果然又发现一样新食材。

  萝卜秧。

  萝卜秧就是萝卜菜,是萝卜苗,也可以叫萝卜缨子,都是同一种食物。它本身可以吃,配合芋头可以做一道非常下饭的菜。不过温迪没有芋头,也没有米饭,所以对那道菜不是很热情。可是这并不影响她露出惊喜的表情,因为,有萝卜秧就意味着有萝卜——白萝卜。白萝卜是非常好的食材,配合大骨头煮汤,做麻辣烫,切片煮火锅,做泡菜……它有很多种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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