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二十九章 姜砚之的正确用法_将门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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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个大礼。

  不一会儿,那老者便站起身来,悄悄的离开了人群,大胡子同病妇人一路跟着,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墙的一角,从那上头放下来了一个筐儿,先将那老者吊了上去,随即又将大胡子同病妇人吊了上去。

  大胡子进了城,焦急的对着老者拱了拱手,然后递给了他两坨金子,说道,“如此便多谢了。”

  老者点了点头,麻利的将金子收下了。

  大胡子带着病夫人,一个转角,消失在黑暗之中。

  二人寻了个客栈住了,一进去,闵惟秀便猛的喝了一口水,咕噜噜的吐了起来。

  “你竟然还会说胡话?以前也没有听你说过。”

  姜砚之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在汴京若是说契丹语,还不被人打死。你别看我这样,学问还是不错的。我总想着,万一哪一日,要让我来审辽国细作,或者辽人在我大陈境内犯了事,那我总得听得明白吧。”

  闵惟秀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有一点她同姜砚之格外的像。

  喜欢的事情,就都学得又快又好,不喜欢的,怎么学都学不会。

  就像她学回,请了各种厉害的女红师傅,照旧连一只鸭子都秀不出来,更别说绣鸳鸯了。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老者能够带我们进城呢?”

  姜砚之越发得意了,“那么多人等在门口,大多衣衫不整,可见是心急火燎的,唯独他皮帽子戴着,小火炉抱着,面露镇定之色,衣服穿着又厚又暖,还系得整整齐齐的,连一个包袱都没有带,根本就不像是逃难的。”

  “而且靴子也是干干净净,半点泥土血腥未沾的,我就猜想,他应该是从城里头出来的,而且他还经常四处张望,显然在物色着什么,时不时的同那城楼上的人,眉来眼去的。”

  闵惟秀有些惊奇的看着他,“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瞧出这么多来的?”

  姜砚之又摸了摸胡子,“天生的本事,天生的本事,不值当一提。”

  他才不会告诉闵惟秀,他们刚来的时候,他就瞧见这老贼带了两个人进城了呢!

  闵惟秀有些羡慕起来,“我瞧了半日,就瞧出了哪里守卫薄弱,想着我是否能够背着你翻墙进城。”

  姜砚之一听,后悔不已,早知道,早知道他就不找人了!

  闵惟秀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推开窗子往外看了看,城中时不时的有那巡逻的人过来,她啪的一下关上了门窗。

  “这个姓萧的城主,应当比寰州城那个贼老头厉害多了,这么快就已经布置了起来。现在我们怎么办,等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咱们去找周神医。”

  闵惟秀又是一惊,“那个周神医,不是你胡诌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不但不是,那个周神医的医馆,就在萧城主家隔壁!”

  不等闵惟秀发问,姜砚之就解释道,“你还记得那老蔡头吧,现在是我的马夫那个。这便是他告诉我的,他那一手养马的好本事,便是年幼之时,在这朔州城里学的。周神医确有其人,只不过以前的城主不姓萧罢了,但是城主府却是不动的。”

  闵惟秀恍然大悟,陈辽两国虽然偶尔大战,经常小战,但是也会有那平静的时候,那时候,虽然军队还对峙着,但有些有本事的商队,还是会冒险行商,两地的百姓,也会偷摸摸的交换学习一番。

  “那我们去那医馆做什么?翻墙进去杀掉城主?还是你打算去克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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